公車超時駕駛、長路線與無障礙設備改革

從超時工時、長路線到輪椅設備全面檢討公車安全,推動以行車軌跡查工時並加重超時裁罰。

資料類型
書面質詢
日期
2019-05-07
分類
交通改革與機車路權
狀態
市府採納/納入評鑑研議
原始資料編號
W0008

原始題目

台北市聯營公車事故層出不窮,司機超時出勤問題應解決!

關鍵事實與問題

  • 侯漢廷指出部分循環路線單趟可達 2.5 至 3 小時。
  • 舉 266、277、612 等路線為例,若一天跑 4 趟,駕駛時間可能超過 10 小時。
  • 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》第 19 條之 2 規定每日最多駕車 10 小時。
  • 輪椅乘客上車、定位及固定安全扣平均可能耗時約 4 分鐘。

主要訴求

  • 檢討過長循環路線與排班。
  • 工時稽查不應只靠業者派車憑單,應結合行車軌跡與智慧系統。
  • 改良輪椅固定設備。
  • 統一智慧站牌「服務燈/候車鈕」功能與宣導。

市府答覆與後續

  • 公運處表示將利用上下車刷卡大數據檢討公車路網。
  • 工時查核會綜合行車班表、紀錄及軌跡,且對嚴重超時加重裁罰。
  • 研議將超時駕駛納入公車評鑑。
  • 要求業者研議更快速便利的輪椅固定設備。
  • 當時已建置 1,216 站服務燈,108 年預計再增 150 站、109 年再增 500 站。

標籤:交通改革、公車、無障礙、勞動權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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