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EUA快篩能否作為確診依據
在疫情政策快速變動時,要求市府釐清非EUA快篩的確診認定標準,避免民眾權益受損。
- 資料類型
- 書面質詢
- 日期
- 2022-05-12
- 分類
- 食安、消費者與公共衛生
- 狀態
- 政策標準已釐清
- 原始資料編號
- W0146
原始題目
民眾若使用無EUA核淮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,採檢結果如為陽性時,衛生局是否認定其為確診陽性?並發放確診隔離通知書?
關鍵事實與問題
- 中央一度允許個人自國外輸入自用快篩每人一次不超 100 劑。
- 非 EUA 產品可自用但政策認定易混淆。
主要訴求
- 釐清非 EUA 快篩的確診認定標準。
市府答覆與後續
- 衛生局明確回覆非衛福部核准 EUA 快篩由使用者自行負責,不得作為防疫政策判斷依據。
標籤:公共衛生、消費者權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