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EUA快篩能否作為確診依據

在疫情政策快速變動時,要求市府釐清非EUA快篩的確診認定標準,避免民眾權益受損。

資料類型
書面質詢
日期
2022-05-12
分類
食安、消費者與公共衛生
狀態
政策標準已釐清
原始資料編號
W0146

原始題目

民眾若使用無EUA核淮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,採檢結果如為陽性時,衛生局是否認定其為確診陽性?並發放確診隔離通知書?

關鍵事實與問題

  • 中央一度允許個人自國外輸入自用快篩每人一次不超 100 劑。
  • 非 EUA 產品可自用但政策認定易混淆。

主要訴求

  • 釐清非 EUA 快篩的確診認定標準。

市府答覆與後續

  • 衛生局明確回覆非衛福部核准 EUA 快篩由使用者自行負責,不得作為防疫政策判斷依據。

標籤:公共衛生、消費者權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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