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投區一德里大業路527巷151號路口,車禍頻繁改善

資料類型
交通會勘與改善成果
TC編號
TC089
行政區
北投區
原表類別
路口與行車安全
會勘/案件日期
2023-06-30
來源工作表
交工處
來源序號
95
完成狀態
完成
關鍵字
北投區、路口與行車安全、號誌、反光鏡

原始案名

為北投區一德里大業路527巷151號路口,車禍頻繁改善案,辦理現場會勘。

會勘結論/爭取內容

請交工處於112年6月底前,加大案址反光鏡面、增設對向反光鏡及改善路口標誌並評估案址路口可否設置號誌。

完成成果/最新進度

原表最新列管狀態:完成。辦理答復:本處配合調整案址路口反射鏡,並於對向增設反射鏡及改善路口標誌、標線。 本市市區道路評估增設號誌係依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第226條規定略以:「道路交通合於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設置行車管制號誌:尖峰小時汽車交通量:市區街道交叉路口之幹、支道尖峰小時汽車交通量(PCU/hr),在平均日中同時高於下表之規定者...(幹線道2車道以上每小時汽車交通量500PCU/hr以上,支線道1車道(雙向總和)每小時汽車交通量須達520PCU/hr以上);肇事紀錄:交通量高於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80%,且曾發生重大事故,或於1年內曾有5次以上肇事紀錄,非藉號誌無法防止者...」,謹先敘明。 旨揭路口道路幾何條件、交通流量及交通事故分析,說明如下: (一)大業路527巷為南北向雙向通行之7公尺寬道路,雙向各1車道;路橋與對向私地為東西向雙向通行之3寬公尺道路;兩者相交成T字路口。 (二)經本處平日上午尖峰時段(8:00-9:00)派員調查,大業路527巷南北向流量為294.8PCU/hr(大型車:0輛,小型車: 184輛,機車:356輛);路橋與對向私地東西向(雙向總和)流量為110.8PCU/hr(大型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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